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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股份(605288):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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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股份(605288):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作者:张圣隆 | 发布时间:2025-05-29

  

凯迪股份(605288):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图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现提名周荣清、周殊程、周林玉、陆晓波、孙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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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现提名徐志成、鲁良彬、史庆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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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归属资格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时相关处理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周荣清先生,196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毕业于常州市横林高中,历任江村大队厂工人,江村铝电化厂厂长。1992年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荣清先生持有公司210,0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周荣清先生系实际控制人周殊程先生之父亲、周林玉女士之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周荣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殊程先生,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温哥华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殊程先生持有公司15,400,0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殊程先生与周荣清先生、周林玉女士为父子、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周殊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林玉女士,1959年11月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历任武进第二无线电元件厂,统计员;常州市德丰装饰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6年起,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林玉女士持有公司250,0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周林玉女士系实际控制人周殊程先生之母亲、周荣清先生之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周林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晓波先生,198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专业。历任常州荣顺百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助理,江苏时代超市任行政人事助理;常州市凯迪电器有限公司任风控企管部经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部经理兼监事会主席;2018年11月至今,在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9,800股股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陆晓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煜先生,198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历任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分析高级专员;苏州中集良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成本经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析副经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23年7月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孙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孙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志成先生,1980年9月生,硕士学历,副教授,毕业于浙江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历任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自2022年5月起,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徐志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鲁良彬女士,1969年7月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历任常州市煤气总公司办公室科员;常州延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2月至今,任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自2022年5月起,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鲁良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鲁良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庆兰女士,1974年1月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常州市皮革机械总厂出纳;常州市常春经济发展中心主办会计;常州市信力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苏智思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常州金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鑫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庆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史庆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作者简介

张圣隆

Kaiyun品牌产品研发总监,拥有超过15年家具装饰材料领域的研究和设计经验。专注于家居装饰材料的创新,致力于将Kaiyun的高品质产品带给全球用户。张圣隆先生在生产工艺优化、材料研发等方面拥有深厚的经验,为企业获得多项国际认证和行业荣誉。